根据青海省发改委、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审核备案,自2018级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具体见附件),其它年级学生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现将我校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公告如下。
附件:
1.青海大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调整表。
2.青海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标准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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