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0年12月13日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为加强我校来华留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来华留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及时、准确,迅速、规范、有效地处理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突发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青海大学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光谦(校长)
副组长: 毛学荣 (副校长)
组 员:乔有明(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 琼 (留学生主管人员)
周全厚(保卫处处长)
牛小峰(保卫处科长)
周宏亮(保卫处副科长)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留学生主管人员得知留学生遭遇突发事件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控制现场;同时初步了解事件发生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分别向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事件发生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按照“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原因、有何损害、何结果)迅速上报,特别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灾害情况,波及人群及潜在危险因素,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现状和发展趋势等。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即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坚持“统一指挥、层层落实”原则。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校外事工作办公室、校保卫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开展各项处理工作。
(四)坚持“及时行动、果断处置、准确到位、讲求实效”原则。在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调集救援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每个小组成员应做到:“沉着冷静,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严格控制现场事态发展,积极抢救伤病员,在减少学校留学生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同时,及时查明事件的性质,迅速上报现场调查和工作进展情况,防止灾害和不良影响扩大,尽量将突发事件解决在早发状态,解决在基层。
(五)坚持“特别报告”原则。在突发事件中,如果涉及到留学生意外身亡事故的,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上报省教育厅、省外办、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同时通知家属,并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善后处理。
(六)坚持“事后总结报告”原则。事件处理完毕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理
1、若发生治安事件(如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得到消息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或控制事态发展,解决和平息事端,否则立即通知保卫处或110请求协助。
2、若发生人员受伤情况,应立即拨打校医务室或120进行救护。
(二)突发疾病、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及失踪的处理
1、留学生在宿舍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第一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分别通知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拨打校医务室或120急救中心电话。
2、留学生在校外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得到消息后应快速赶往现场,帮助学生快捷入院就医,并将事态进展及时上报。
3、留学生失踪,不超过24小时的报学校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超过24小时按照程序报学校保卫处、校办和党办。同时报省教育厅、省外办、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留学生所在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并通知家属。
(三)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故的处理
留学生宿舍后勤保障系统,如:水、电、暖、气及二次供水出现安全事故(水管爆裂、配电柜短路、天然气泄漏、暖气漏水)时,第一发现人或知情人,应立即通知校外事工作办公室或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要及时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情况切断水、电、气源,进行抢修,控制事态;在学校后勤部门的支持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五、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组 长: 王光谦: 15297094999
副组长: 毛学荣: 13709763466
组 员:乔有明: 113997054426
李 琼:15897185315
周全厚: 13709745308
牛小峰: 13997158257
周宏亮: 13897401249
西宁市报警电话: 110
医疗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 119
校后勤服务中心: 0971-5310412
校医务室: 0971-5310835
六、本预案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青海大学外事工作办公室暨港澳台工作办公室。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之处以本规定为准。且本预案将翻译成英文版本,如出现任何歧义,均以中文版本为准。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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