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艺术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草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艺术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带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和校党委2014年工作要点中关于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和艺术修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当前的教育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把立德树人、文化育人、艺术育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全面促进校园文化健康发展,积极探索高校艺术教育的规律和方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立健全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有效机制和发展平台,努力开创我校艺术教育工作新局面,不断扩大青海大学在全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目标
本着“全员覆盖、因材施教、多元发展、分类指导”的思路,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民族和地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文理渗透、中西融合、古今贯通、民族互补”的理念,力求培养思想道德优秀,具有创新素质和较高审美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三、我校艺术教育现状
1、 师资情况:据统计,我校具备艺术专业特长和目前已经开设艺术类公选课的教师有26名,包涵了音乐、文学、舞蹈、美术、戏曲、摄影等艺术门类,其中,校团委有3名教师在分管团委工作之余有明确的指导学生艺术团队任务,其他教师分别在各院系或机关担任行政工作与教学工作,部分教师在工作之余指导学生艺术类社团开展活动,11名教师在学校或所属院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目前尚没有专职教师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专门的艺术类公选课程。
2、艺术公选课开设情况:从2006年开始,由清华大学以远程教育和光盘课程的方式为我校开设了《艺术史导论》、《电影文化》等与艺术教育相关的素质类公选课程,我校教师自主开出了《艺术欣赏》、《美学基础》、《摄影基础》等与艺术教育相关的素质类公选课程,在整个素质类课程中,艺术教育所涉及的内容、种类、生员普及率都很低。
3、学生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现有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等艺术门类的艺术团队21支,其中,艺术团7支、学生社团组织8支,校合唱团1支,管乐队1支,各院系艺术团队4支。主要完成迎新生,欢送毕业生,纪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幕式、闭幕式等文艺晚会活动,院系、班级活动和学生自发组织的艺术类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部分团队有老师进行专业指导,但有相当一部分团队缺乏老师的专业指导。
4、艺术特长学生情况:学校生源结构中,在中学阶段就掌握艺术特长、达到艺术水平的学生约占学校生源总数的2%,分别在众多的艺术团队中担当骨干,而各艺术团队基本上都是自成体系,分片管理,有大部分专业重复,造成了艺术骨干人才的分流,从学校的大背景来看,优秀的艺术人才不能集中在一起,其专长得不到有效发挥。艺术中心成立后,可通过整合艺术人才队伍,将全校的艺术人才集中起来,分类进行专业指导,统筹规划使用,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5、场馆实施使用情况
我校目前现有的室内艺术活动场地有科技馆礼堂、畅源楼艺术团排练室、学生动力室,室外活动场地有科技馆南门广场和综合楼广场;有部分灯光、音响设备和乐器、服装等。这些场馆实施和器材设备分别为校艺术团、器乐团、合唱团和学生社团、院系开展活动所使用,有限的资源不能满足学生艺术活动的需求,活动开展往往受到场地、实施、设备、器材的制约。为了使这些资源合理开发,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应在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盘活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改造修建,调整和开发艺术教学专用教室、各团队练习场地、展演场地、服装室、设备室、资料室等必需的场地,合理开发室外的大舞台、活动角等场所,更新和添置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所需器材。
四、具体做法
在艺术教育的具体工作实施中,要着力于完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1、成立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根据学校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青海大学大学生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整合现有艺术特长教师资源、艺术课程资源、特长学生资源、学生艺术团队资源,形成艺术教育中心的雏形,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积极开展艺术教育和艺术实践活动,探索青海大学艺术教育的新路子,为创建青海大学艺术教育模式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充分挖掘学校自身师资力量的潜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对现有艺术专业的老师予以必要的学习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鼓励他们担当重任,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时,可逐步引进和开发各专业师资力量,招收各专业的艺术特长生,强化专业教师和学生人才队伍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根据需要适当聘用青海本地艺术专家,开设地方特色艺术课程。除此之外,还可以尝试通过对口支援帮扶、师生交流互动等方式,与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建立人才交流和帮扶带动的机制,使我校艺术教育中心建设从一开始就步入正轨,确保发展层次和课程质量。通过学习、考察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的管理模式,请清华大学相关专家帮助组建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青海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合理设置艺术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好学校现有师资、场地、设施等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培育特色课程、精品课程,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学校公共艺术教学、实践和科研活动,推进课程建设,探索多样、新颖的教学形式,建设艺术素养课程教学实践基地。根据目前的师资力量,拟开展以下艺术专业公开课程:《音乐鉴赏》、《基本乐理与视唱》、《校园歌曲创作》、《管乐器演奏入门》、《声乐艺术实践》、《舞蹈鉴赏》、《舞蹈艺术实践》、《美术鉴赏与实践》、《影视鉴赏与实践》、《戏曲鉴赏与实践》、《书法鉴赏与实践》、《文学鉴赏与实践》等在内的包括音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等专业的赏析类、实践类选修课程,要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课程通过考核,并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从而使受教学生人数逐年提高,直至实现全员覆盖的目标。
3、开展各类艺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艺术教育交流活动,举办艺术教育论坛和人文艺术讲座,开展系列化、多层次的艺术欣赏开放课程及“高雅艺术进校园”、“民间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加强校艺术团现有各团队的建设,逐步完成校合唱团、器乐团、曲艺团、话剧团、书画社、影视社、文学社的组建,完成全校拔尖艺术人才的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统一培养,统筹安排,形成对有限艺术人才有效开发利用的大格局,使拔尖艺术人才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同时,加强对各艺术团队、各院系、班级艺术活动进行具体的专业指导。
4、协助指导开展校园艺术活动。组织实施相关艺术展演比赛,推荐展示各类优秀艺术作品和艺术成果,营造异彩纷呈的艺术氛围,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普及艺术知识,提高艺术水平,促进艺术素养对学生良好品格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完成迎新生、欢送毕业生、纪念重大节日文艺晚会演出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培育、组织和完成专场音乐会、专场舞蹈展演、书画摄影及影视展、专场戏曲展演、专场诗文朗诵晚会以及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综艺晚会,组织、指导、保障和完成各院系、各艺术团队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省内、国内、国际艺术赛事。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艺术教育和展示活动,每月组织1场专题艺术展示或展演活动,每学期组织2场综艺晚会。
5、组织完成艺术教研科研项目
在开展各类活动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艺术教育活动相关的研究项目和课题,进行艺术教育教学和活动开展的专题研究,解决艺术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形成新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总体上平的提高。
五、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从学校层面将艺术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由校领导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有学校师生参与的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联动做好顶层设计,理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关系,每年召开一次艺术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完善的管理体制,解决艺术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校要把艺术教育工作和学生美育教育纳入到各院、系的工作考核体系,作为各院、系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和行政问责机制,对艺术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艺术教育工作滞后的院、系进行督导。
2、技术保障
在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根据学生成长需求,艺术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和艺术教育研究上下功夫,开足、开齐、上好艺术教育课程,不断开发适合青海大学特点的、能够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被广大学生所喜爱的特色选修课程,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艺术需求,把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指导和评价制度,根据学生特点进行分类教学和指导,帮助学生做好艺术学习计划,逐步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活动保障
明确艺术教育中心、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艺术教育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合理配置资源,制定全年艺术活动和竞赛计划,在场地、实施、设备、经费上给予支持;培育和发展好艺术类学生社团,指导各院(系)定期开展艺术活动;建立艺术教师联点制度,对院(系)和艺术类社团的活动给予专业指导,提升活动档次,提高活动品位,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高质量艺术活动。
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拓展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规范人才训练,建立人才库,促进艺术团队活动与群众性艺术活动相结合,日常活动与比赛活动相结合,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相结合,支持形式参加省内、国内、国际艺术比赛,并对省级以上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老师的给与一定的奖励。
4、师资保障
将教师发展计划纳入学校规划当中,探索以实现艺术教育目标为中心的艺术教师发展规律,以提高艺术教育水平和创新艺术教育模式为导向。针对艺术教育的特点,确定艺术教师的设岗、招聘、考核和晋升的体系、标准和机制;落实艺术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将艺术教学、课外艺术活动、训练竞赛、学生艺术水平测试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组建专业教学研究团队,结合艺术教育工作实际,开展以提高学生艺术素质、艺术教学质量、课余训练效果为主要内容的理论研究,带动和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逐步改善艺术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
5、投入保障
在学校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校艺术场馆设施建设,使其保持与学校教学条件同步发展,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完善艺术活动场馆设施、器材设备条件,建设和改造艺术活动场馆,制定规划,分步实施;适时更新和添置易耗、易损艺术活动器材;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艺术活动场馆设施、器材设备的管理,建立艺术教育和艺术活动场馆的运营管理模式,提高场馆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师生艺术活动的需求。学校将艺术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定专项发展经费,保障艺术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6、制度保障
学校艺术教育中心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开展艺术教学和组织各类艺术活动,定期维护保养艺术场地和器材设备,建立规范有序的开放使用制度,制定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教育实践的安全保障措施,艺术教师和艺术活动指导人员要遵循艺术教育活动的规律,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指导艺术活动。建立开展艺术教育实践的诸如组织程序、教师管理、场馆使用、经费使用、器材管理、课程设置、学生考核、工作制度、舆论宣传等保障体系,以完成艺术教育中心相关管理框架,逐步建立、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严格、有效的奖惩机制和管理制度等保障机制,保证艺术教育和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7、舆论保障
有效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新媒体、宣传栏、公告栏等媒介平台广泛宣传艺术教育活动,形成广大师生热爱艺术、阳光向上的良好氛围,培育良好的生活方式,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让艺术教育活动惠及广大师生。
共青团青海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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