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学处字〔2015〕7号 签发人:刘永青
关于在我校开展
“资助育人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激励和引导学生树立自
强自立、积极进取的诚信形象,强化资助工作育人效果,结合学校情况,决定开展“资助育人诚信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精神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促进学生道德水平发展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主题,深入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诚信素质,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
二、活动的组织和时间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处总体负责,以各院系为主体具体实
施,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系列诚信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4月21日—— 4月27日
2、教育阶段:2015年4月28日——5月15日
3、总结阶段:2015年5月16日——5月26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学生工作处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发布诚信倡议书;
2.学生工作处制作“树诚信新风尚,做文明大学生”、“从我做起,塑造个人诚信形象;从现在做起,倡导校园诚信风气”横幅及青海大学学生资助政策海报,利用校园宣传栏,开展诚信教育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3.各院系制定诚信教育活动计划,召开“诚信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
4.各院系制作1-2块以“呼唤诚信、共筑诚信”为主题的宣
传展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诚信教育主题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激发和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
(二)教育阶段
1.各院系开展“讲诚信 树新风”主题班会
时间:2015年4月28日—29日
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大学生在遵纪守法、助学贷款、学业修读、毕业论文、学术研究、科技创新、资格证明、学费缴纳、勤工助学、求职过程等方面存在的诚信问题进行探讨,加强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密切关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诚信立身、诚信待人、诚信
处事、诚信学习”的良好习惯。
2.开展“诚信助学贷款”专题活动
时间:2015年4月28日——5月15日
1) 学生工作处为2015届1396名贷款毕业生下发《致获
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2) 各院系针对2015届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教育、贷款合
同解读,促进学生诚实守信,按约还贷。
3. 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时间:2015年4月28日——5月15日
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各院系推荐1篇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学生工作处上报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
各院系组织学生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并按照活动内容的要求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其中包括活动计划、各类活动的策划、流程、总结及影像、图片资料等)于5
月26日前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8402067@qq.com。
四、活动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各项活动内容顺利开展,努
力营造“人人知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2.把诚信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强化诚信要
求,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
3.把诚信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在教学和教育管理过程中融入诚信教育,使诚信教育渗透到相关课程中,倡导学术诚信和考
试诚信,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4.把诚信教育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我校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世界出发,立足现实,重在引导,建立诚信教育的
长效机制;
5.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认真总结诚信教育活动经
验,学生工作处将对各院系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附件:青海大学2015年“资助育人诚信教育月”活动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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