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学处字〔2017〕22号 签发人:周全厚
各院系: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要求,2017年宝钢教育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金额:奖励名额5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
二、推荐对象: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方式:差额评选。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请各院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遵守评审程序,对推选的候选人侧重于“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六、请各院系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及《青海大学2017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于9月14日报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48402067@qq.com
推荐候选学生名额: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医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财经学院 |
1 |
水利电力学院 |
1 |
农牧学院 |
1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地质工程系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系 |
1 |
研究生院 |
1 |
藏医学院 |
1 |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
1 |
|
|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2:青海大学2017年宝钢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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