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小岛奖学(励)金”名额分配的通知(青教外[2017]6号)要求和《青海省普通高校学生“小岛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17-2018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小岛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选工作,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全面考察,在推选过程中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和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对已获得过“小岛奖学金”的学生和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院 系 |
名 额 |
院 系 |
名 额 |
医学院 |
1 |
水利电力学院 |
1 |
财经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农牧学院 |
1 |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地质工程系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系 |
1 |
藏医学院 |
1 |
昆仑学院 |
1 |
学生工作处根据各院系推荐名单,组织召开学生
“小岛奖学金”评审会,对候选学生从学习、思想品德、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综合排名前十位的候选学生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候选学生须提交材料:
1、《青海省高等学校学生“小岛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学生本人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一式两份(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表一式两份(加盖院系章);
5、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青海大学2017—2018年度小岛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含电子版)
请各院系将以上材料于4月21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莉 电 话:0971-5310409
2017年4月14日
友情链接: 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青海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网 青大主页 教育部信息公开网
©CopyRight 青海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编:810016 电话:0971-5310410 E-mail: qhdxxx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