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化工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盐湖化工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由青发改社会[2013]第153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青海大学,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盐湖化工实验楼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宁大路251号,该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29700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包括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土建、水、暖、建筑电气安装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项目计划2014年5月5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竣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对本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海一大厦十一楼财务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9日10时前,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十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招标投标网”发布。
招 标 人:青海大学
联 系 人:义树生
电 话:0971-511722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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